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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公司近日有一位申请人未给雇主在187签证上工作满2年,被移民局取消PR,但是通过我们上诉赢回PR的案例。
该案例的难点是申请人没有给澳洲雇主工作满2年是铁定事实,无法推翻。但经过我们仔细研究移民法和揣摩上诉签证官的心态后,在移民法允许的空间里面找到了即使未工作满2年,也不应该取消签证的理由。在经过提供大量的证据和信息以后,终于将申请人的187签证失而复得。